新兴县悦丰养殖专业合作社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11-04
2025年8月,新兴县悦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新兴县六祖镇大风哗笃北边山地从事生猪养殖过程中,实施了禽养殖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确保其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施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新兴县悦丰养殖专业合作社环保意识不够,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够重视。事后新兴县悦丰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力整改,及时更换发酵床垫料,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本次事件,本合作社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新兴县悦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