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县划定2026年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日期:10-31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我县河道河砂蕴藏、水情、水环境、河床演变、防洪和工程安全等情况,现将2026年我县河道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公告如下:
一、河道河砂可采区范围
新兴江下游末端900米为河砂可采区,该可采区位于新兴江上坑村附近,平均开挖宽度为158米,规划采区面积14.19万平方米,控制开采高程为6.80-18.10米,可开采砂量为48.92万立方米。
可采区范围坐标(采用大地2000坐标)
二、河道河砂禁采区范围
新兴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除新兴江下游末端900米外,其余全部河道为河砂禁采区。
三、禁采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到县水务局三楼河湖股,联系电话:0766-2979760。
新兴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