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印章作废的公告
日期:10-23
2025年9月8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濠公司)破产重整案【(2025)粤53破7号】,关于印章作废事宜,管理人依法公告如下:
因金濠公司及相关人员未配合移交,管理人暂时无法接管到金濠公司公章(印章编码:4453020012187)、工会委员会(印章编码:4453020012453)、发票专用章(印章编码:4453020022195),为维护金濠公司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上述印章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或冒用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