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扣留了强制报废机动车1辆(车架号码:LFMAP2206F0732268,白色),现予以公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批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5年9月2日
云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扣留了强制报废机动车1辆(车架号码:LFMAP2206F0732268,白色),现予以公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批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