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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守护金线莲!非法采挖野生植物或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日期: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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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基本案情】黄某甲通过某视频软件了解到云安区的某山上有野生金线莲,并向被告人黄某乙、罗某、卢某提议一起采摘金线莲用于贩卖,黄某乙等人见有利可图,随同意该提议。2024年7月,黄某甲、黄某乙、罗某、卢某四人分乘两辆摩托车从云安区某地进入该山采摘金线莲。傍晚6时许,四人在下山时被设卡的护林员拦截,发现黄某甲四人所携带的物品中有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线莲共1500余株(均带根部)、作案工具镰刀四把等物品。后护林员报警将四人抓获。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1500余株植物为金线兰(又名金线莲),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后经司法鉴定,涉案金线莲总重4市斤,经济价值为1440元。

  【法院判决】经云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罗某、卢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摘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线兰1500余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破坏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因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罗某、卢某案发后主动支付涉案金线兰的培育、修复费用,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黄某甲等四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说法】许多人认为野生兰花、野生杜鹃花等常见植物可以随意采挖,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然违法,情节严重者将获刑。金线莲在90年代初期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植物,受法律法规保护,不可随意采摘。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黄某甲等人明知野生金线莲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仍然为了获利而偷采金线莲,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野生植物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方面有着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生态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为了满足个人喜好或出于获利而偷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否则将付出代价。此外,法官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主动了解、学习国家重点野生植物,提高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意识,不随意攀折、采摘野生植物,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携手共建美好生态家园。

  (供稿人:云安区人民法院庄斯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