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兴民造纸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日期:08-27
新兴县兴民造纸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53破5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新兴县兴民造纸厂有限公司的财产将实施第一次分配。本次的分配总额为1971524.78元。其中破产费用165303.86元;职工债权295641.25元;社会保险费用1311627.75元;普通债权、破产前诉讼费用196422.92元。剩余的2529元全部用于支付已发生的公告登报费用1920元和本次公告登报费用960元。
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财产分配额,由管理人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新兴县兴民造纸厂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