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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打击毒品不松懈 毒品犯罪零容忍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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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林某炬在郁南县连滩镇等地以每颗250元的价格多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贩卖给吸毒人员。2024年4月11日,林某炬与上家约定好购买依托咪酯“烟粉”后,搭乘小车前往江门市台山市购买到一包“烟粉”并运输回到郁南县连滩镇,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车上搜查出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一包,经称量净重为49.7克。经鉴定,搜获的疑似毒品物品检出依托咪酯酸异丙酯成分。

  2024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锋、莫某玲经合谋以每颗250元的价格向林某炬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后,以每颗3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贩卖给吸毒人员,并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交收毒资。

  【裁判结果】

  郁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炬明知是毒品多次贩卖、运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张某锋、莫某玲明知是毒品仍然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2025年1月3日,郁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炬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锋、莫某玲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炬提出上诉,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9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依托咪酯异丙酯系依托咪酯衍生物,吸食后会致人昏迷、成瘾等,对人体危害极大。本案案发时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异丙酯暂未被列管,但不影响该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更不影响对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定性。鉴于依托咪酯异丙酯在案发时还未被列管,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可认定属于犯罪未遂,在量刑时予以体现,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达到打击整治毒品犯罪的效果,实现了三个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新型毒品以其隐蔽性强、伪装多样等特点,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构成严重威胁,人民法院对此类涉毒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供稿人: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恒军谢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