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拟注销公告
日期:08-13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2日作出(2022)粤53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14日依法指定广东定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查明,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重整、和解可能性,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2022)粤53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破产。
因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2022)粤53破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现管理人拟办理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云浮市辉华石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