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云法研)日前,云安区人民法院在云安区都杨镇三合村委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邀请村委干部、群众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以案说法,敲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警钟。
每年3月至6月是西江水域的禁渔期,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而顶风作案。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正式拉开案件审理的序幕。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在西江水域禁渔期期间驾驶其工作船舶附属的生活艇在都杨镇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面对公诉人出示的渔获物照片、捕捞工具、鉴定报告等完整证据链,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触犯了法律法规,自愿认罪认罚和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扩大普法效果,提升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云安法院干警向前来参与旁听的村委干部和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大家普及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