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南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5-15
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新兴县新南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新兴县东成镇东瑶村委东瑶坩刀山从事机动车检测过程中,实施了对粤WVQ882柴油车等车辆在检测过程中排放明显可视黑烟但最终出具了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第8.2.2条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施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站工作人员对GB3847-2018标准的内容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全面,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造成了错误的判断和操作,对车辆出具了合格报告。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开展了检讨并组织全体检测人员重新学习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标准和法规,并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严格根据国家各项法规和标准去查验每台车辆,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不抱侥幸过关的心理,要求车主整改好后再重新上线检验,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本公司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新兴县新南越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金庆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