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各类机动车共1663辆,其中汽车类56辆、二轮摩托车类1561辆、三轮摩托车类46辆(违法、违章车辆排查时间段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现对上述车辆予以公告(详见附表),请被扣留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否则,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新兴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