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引发山火 罗定一女子被刑拘
日期:04-07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周洲通讯员罗公宣)近日,罗定市公安局素龙派出所接报,素龙街道凤塘村委附近山场发生山火。民警马上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到场处置,联同镇、村干部合力将着火点扑灭。
经查,3月20日上午,素龙街道赤坎村委的唐某(女,28岁,素龙人)到凤塘村委附近山场拜祭山坟,期间唐某使用打火机点燃香烛和烧纸钱,有引发山火的重大嫌疑。4月3日,罗定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唐某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罗定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唐某作刑事拘留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这起山火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罗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罗定市已发布《罗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期间,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烧烤等各类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任何因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市民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