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城与吴玉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4-01
根据转让方李新城与受让方吴玉平于2025年3月2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JEDS20250301),由转让方李新城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吴玉平。现转让方李新城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吴玉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转让方:李新城
受让方:吴玉平
2025年4月1日
备注:上述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3月20日。
具体债权金额信息以法院、仲裁委以及相关合同记载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