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司法建议化解错误婚姻登记撤销难题
日期:02-17
【基本案情】
2024年,王某欲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通过该民政局的联网系统查询,发现自己被冒名于2017年与陈某在广东省云浮市某区民政局进行了婚姻登记。该行政登记行为影响了王某正常的婚姻登记,王某遂于2024年7月向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婚姻登记一案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某区民政局于2017年为原告王某和第三人陈某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并对颁发的该结婚证予以撤销。
【争议化解情况】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属实,根据各方协调情况,本院决定通过向被告某区民政局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启动行政纠错程序。收到司法建议后,某区民政局作出了撤销2017年原告王某与第三人陈某之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困扰原告王某的冒名婚姻登记争议问题得到实质解决。
【法官说法】
婚姻登记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已查实的属于冒名进行婚姻登记行为的情形,由登记机关主动纠错,为最优路径。本案中,云城区人民法院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充分了解行政程序重开的痛点、难点,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共同帮助原告摆脱“被结婚”难题,开启新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人:云城法院刘正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