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林趣娇)近日,当事人杨某手拿两面锦旗走进云城区法院,将一面印有“正义法官公正不阿民心所向再生父母”的锦旗送到刘法官手中,将另一面印有“正义之光普照心田,为民解难,公正司法温暖人间”送到刘法官团队干警手中,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谢意。
该案起于2021年5月,杨某因怀孕37+1周下腹坠胀痛半天前往云浮市某医院就诊,次日剖宫产一女婴,出院诊断为子宫破裂、新生儿重度窒息等情况。杨某认为医院未如实记录客观情况以及伪造、篡改病例资料,以杨某及其女儿作为原告各起诉一次至云城区法院,请求判令某医院支付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1.8万余元和13.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按照原告的鉴定申请,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间先后委托了6家鉴定机构,均以鉴定材料不完整或委托事项超出本所能力范围等为由不予受理,导致杨某特别着急,承办法官刘法官及其团队干警耐心地向杨某解释,及时跟进鉴定情况并向杨某进行反馈,杨某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下来,对于最终未能有鉴定结论也予以理解。在充分听取原、被告陈述和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分别赔偿1万余元、6.6万余元给杨某和其女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