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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坚持法治护航绿色发展 绘就绿美云浮“新画卷”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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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云浮融媒记者苏显亮

  青山常在、秀水长清、空气常新,绿色靓丽的生态画卷已成为美丽云浮的生动注脚。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是珠江三角洲的天然生态屏障。2023年,云浮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到97.3%,PM2.5浓度较2014年降低了27.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PM10浓度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一,PM2.5改善幅度全省第二;2024年2月和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全省第一。这些数据成效背后的蝶变,是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打造好“气质”、守护“云浮蓝”,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发展护航取得的一个缩影。

  党建红守护“云浮蓝”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和局党组领导推动作用,部署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工作,通过定期调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年终述法等措施,将法治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同部署、共同推进。积极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整合执法队伍、构建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如在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联合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交流会,就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以及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对重点案件“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共同筑牢我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同时,科学配备基层法制人员、组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为依法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精准治污:2024年2月、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全省排名第1

  该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24年1-6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7%,PM2.5、PM10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4名,2月、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全省排名第1。西江云浮段水质长年保持Ⅱ类,国考、省考断面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100%保持优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2021-2023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末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7座。“十二五”以来开展锅炉整治、淘汰200多个,推进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73家,完成油站油气回收180多家,累计淘汰黄标车2万多辆,持续为空气污染“减负”,为空气质量改善“加码”。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掷地有声

  该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国第一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内首部规范畜禽养殖的地方性法规)、《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省内首部规范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面依法履职;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处罚、强制等程序规定,出台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和全过程闭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如在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中,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率工作组到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华粤石材有限公司,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聚焦群众信访诉求,深入开展执法排查,推动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石材生产加工行业执法监管,督促指导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加强生产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依法严厉打击石材生产加工行业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执法监管效应。

  创新引领环境治理

  针对云安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集中,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非法倾倒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2024年,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对云安区青洲水泥(云浮)有限公司、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等多家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了精准普法宣传活动。在普法宣讲活动中,围绕企业在固体废物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靶式”普法,以问题为导向,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规定进行针对性讲解,并以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作警示,告诫企业切勿以身试法。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精准“把脉”,有效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普法的宣传效果显著,对企业帮助很大。近年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促进产业有序转移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措施7条,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75%,豁免30个大类、61个小类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评。制定免罚、从轻处罚清单,明确细化执法裁量基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十一个坚持”体现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定期学法制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法治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通过举行新行政处罚法解读培训、执法帮扶业务培训、败议败诉案例分析会、旁听庭审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复议答复和应诉答辩工作能力。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环境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