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普法专栏 1、新噪声法明确了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在原有的“超标+扰民”的基础上补充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而扰民的情形: 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普法专栏
1、新噪声法明确了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在原有的“超标+扰民”的基础上补充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而扰民的情形:
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