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有车辆号牌的以机动车号牌公示,没有车辆号牌的以发动机号或车架号后五位数字及颜色公示,双磨机动车以车辆颜色公示。
云安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各类机动车1064辆,其中大型汽车2辆,小型汽车20辆,三轮车4辆,二轮普通摩托车类1034辆,二轮轻便摩托车4辆(详见扣留机动车一览表),现予以公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批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