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07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日期:12-04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云司信)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尊商重商安商亲商”,坚持“无事不扰、有呼必应、说到做到、服务周到”,持续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经营主体厚植投资兴业沃土。
坚持尊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粤东西北地市中率先形成地方性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推出《云浮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云浮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2024年行动方案》,制定《云浮市复制深圳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施方案》,5个县(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密集出台系列工作举措,形成“1+3+5+N”政策体系。出台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云浮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填补了我市长期以来园区地方管理的法律空白。2023年全面系统清理不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等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份。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6%,增速在全省排名第6;21个主要经济指标中,全市有14个增速排在全省上半区,其中,7个指标排在全省前5。
坚持重商,构建柔性执法生态。在实践基础上出台《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成为全国首部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先后制定三批检查任务清单,联动25个检查主体、覆盖30类企业行业、涉及119个检查事项,以制度形式解决部门“随意执法”之弊、企业“重复迎检”之困、执法“标准差异”之惑,企业受检次数减少25%,执法力量节省22.5%,执法监管力量节省18.33%,回访中98%的企业受访主体反馈对执法改善感受明显。2023年全市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同比减少25.53%,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类案件同比增长20.31%。我市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排名两年跃升了6位,2023年排全省第13位,19个主要评价指标中6个指标进入前7。
坚持安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机制,出台《云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22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累计开展专题学法75次,有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政府与法院协作联动,畅通“府院联动”沟通渠道,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出庭应诉率从56.36%提升至今年10月的97.4%,行政应诉败诉率从32.6%降至今年10月的7.19%,行政复议纠正率从2021年的26.29%降至今年10月的11.35%,三项指标均排名全省前列。
坚持亲商,营造更优政务环境。创新举办“云商·书记市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服务企业“深调研”,广受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2023年度省数字政府均衡化发展评估中排名全省第2。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办银行制度”,形成金融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云浮经验;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县两级454项政务服务“视频办”服务,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无纸化”交易,率先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率先推出水电气网“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上门、一次踏勘”线下集成服务,与省内15个城市互通实现“跨城通办”,全市107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5393个事项实现“免证办”,6835项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审批时限大幅压减,开办企业平均用时已完全对标大湾区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