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刘琪廖彩丽)“法官,您好!我想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近日,叶某来到云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窗口主动咨询支付执行款相关事宜。“你与陈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生效判决,你需要履行3000元,另外还需要支付案件执行费。”执行干警指引叶某支付案款和执行费,叶某当场履行完毕。
是什么原因让叶某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呢?原来,云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陈某申请执行材料后,立即对叶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叶某名下的银行卡,并向其送达《督促履行告知书》,督促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告知其拒绝履行或履行义务不充分将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司法风险等法律后果。最终,叶某认识到强制执行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前往法院支付案款和执行费。至此,该案达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云城法院通过督促履行+“以保促执”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将执行纠纷的解决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