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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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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猎捕、买卖画眉鸟?小心成为“囚中鸟”!

日期: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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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韦某违反狩猎法规,禁猎期内在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某村等禁猎区,多次使用播音机、粘网等禁用工具猎捕画眉鸟35只,并向沈某(另案处理)出售其非法捕猎的画眉鸟32只,共计获利3万余元,剩余3只画眉鸟饲养于其住宅。经鉴定,被告人韦某所捕猎画眉鸟均为鸟纲雀形目噪鹛科画眉,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鉴定,上述画眉鸟价值约为12万元,因非法猎捕、出售画眉鸟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为3.8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韦某饲养在家的3只画眉鸟已放归自然。

  【法院判决】

  云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韦某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被告人韦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韦某犯非法狩猎罪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此外,被告人韦某应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共计4万余元。

  【法官说法】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非法捕猎、出售、购买画眉鸟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中,韦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还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云安法院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对损害责任者实行严格的修复补偿制度,体现了云安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野生动物资源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或出于获利而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活动,否则以身试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市民也应当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主动认识、了解国家保护动物,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化。

  (投稿人:云安法院庄斯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