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柯如茵)11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如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将施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等制度。
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权利保障,针对特殊群体作出了“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性安排,健全管理与指挥体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等制度。如第一章第十一条:国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就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广东慧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强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次修订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保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农业农村部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药种苗检疫审批单》5种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相应的纸质证照。“电子证照启用后,申请人可以登录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和下载电子证照。已经制发仍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可以继续使用,直至下次换发时更换电子证照。农业农村部推行应用5种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对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群众少跑路,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黄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