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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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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合同未签订引纠纷 司法所成功调解

日期: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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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苏显亮)近日,粤澳华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公司)负责人陈经理来到罗定市苹塘司法所,反映自己公司已与苹塘镇桐油村石脚二队签订了租地协议来建设光伏发电,但遭到石脚二队村民们阻挠建设,要求司法所给予调处解决。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光伏公司在2021年开始在苹塘镇桐油村委石脚队开始租用村民的土地来进行光伏建设,当时该光伏公司已经将青苗补偿款、租地款共2年的费用通过桐油村委支付给了石脚队的村民们,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和村民们签订租地合同书。村民们便到租地现场,阻挠光伏公司进行施工建设。

  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桐油村委会进行联系,并要求石脚二队派出村民代表到司法所进行情况了解。9月27日,石脚二队村民代表来到司法所,司法所进行了调查。原来是因为光伏公司在支付了2年的青苗补偿款和租地款之后,自2023年开始,光伏公司的租地款就没有打到村民们的账户里,该款项为2年租金共计16万多元。光伏公司没有和村民确认好租地的期限,村民担心该公司不继续租地做光伏或者转让项目给其他公司,所以到租地现场去阻挠光伏公司施工。了解此情况后,司法所立即联系了光伏公司负责人来到司法所,就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

  调解时,司法所采用“单对单”的方式向光伏公司转述了村民们的要求和担忧,同时向光伏公司了解2023年及2024年的租地款项有没有打到村民们的账户上。光伏公司负责人表示,2年的租地款项已经在2024年3月份全部打到了村民们的账户上,并要求与村民补签租地合同书。司法所又单独与村民们进行沟通,并向村民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情法理”规劝村民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在司法所人员的劝导下,同意了与光伏公司签订回租地合同书。司法所又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各自表述自己方的意见和担心,使得双方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司法所人员趁热打铁地为双方拟定租地合同书,将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都写进合同中,并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名确认。双方的矛盾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