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融媒记者苏显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以来共受理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0个,其中报告书196个,报告表474个。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项目1309个。2024年1-6月共受理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9个,其中报告书15个,报告表64个。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项目229个。成效取得的背后,离不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护航。
服务企业有温度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从优服务、提效能等方面入手,强化重点项目环保服务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梳理、公布、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科学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简化办事流程,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精简申报材料,细化工作指引。探索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告知承诺制等机制,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对于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的项目,直接进入审批流程,大大压缩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30天,分别压缩到15、7个工作日。出台《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等具体工作细则,统一全市审批流程。以“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为宗旨,继续下放一批项目审批权,新增授予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项目分级审批权限,保留新兴分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除“两高”项目外的市级审批权限;“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由各分局核发,符合排污许可登记类的,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即可,不需申办排污许可证,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环评创新有活力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对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环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专门成立工作小分队,主动与企业对接,提前介入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企业高质量、高效地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并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工作。市生态环境系统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主动上门服务企业,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主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法规、技术新动向,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如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活动,及时解答了企业的疑问,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环保政策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和技术的保障。
推行重点环评管理、豁免环评办理、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予以豁免环评管理,豁免30个大类、61个小类建设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企业直接在网站上备案;不在国家规定名录内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与此同时,梳理矿产资源等市重点项目清单,安排专人跟进落实项目环评工作进度,实行每周调度更新,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尽快审批。
同时,致力推动“三线一单”成果与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排污许可相衔接工作,发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选址准入、环境管理中的支撑作用,2024年上半年利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规范大窝塘、冲旺岭、关塘码头等矿产、道路交通、港口码头类项目布局10余项,指引各县(市、区)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化选址22个。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示公开项目进展,2024年好差评主动评价率100%,好评率100%。加大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调处力度,确保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达到100%。
招商引资有动能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高标准服务水平,助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根据污染物现有排放情况,合理统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将有限的总量指标向重点项目集聚。健全要素前置、要素跟进机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总量指标实行全市统筹、优先保障。目前,全市统筹可用的总量指标充足,可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需求,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对于市内无法统筹总量来源的省重点项目,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争取支持解决。
监管执法有力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扬敢于担当、勇于斗争的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做好生态环境督查执法工作。一是坚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行政违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动纠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上半年全市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5宗,已有9家市场主体和个人公开发表道歉承诺,免于或减少罚款约302.87万元;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环境行政执法风险。2024年上半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省自由裁量21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二是全力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帮扶指导有关企业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跨部门长效、稳定、可靠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签署《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的协议》,全力守护我市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