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洪标)近日,郁南县都城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岑某昌进行回访,岑某昌反馈的问题确已化解,并对化解工作感到满意。至此,该镇这宗历经多年重复信访的案件终于得以成功化解。
2020年10月,都城镇村民岑某昌初次信访反映,其承包的20多亩鱼塘、水田、果园地在承包期内因怀阳高速公路建设遭到河泥、石块堆积等污染严重无法耕种。都城镇成立调处化解工作小组开展调处。经调查,信访人岑某昌诉求属于涉法涉诉事项,岑某昌此前已将鱼塘、园地转租给高速施工方(保××工程公司),租金已包含复耕费用,且为一次性补偿,双方签订《租用鱼塘及园地协议》。岑某昌所在的村民小组也与该工程公司签订《协议书》,表明了保××工程公司委托该村民小组及村民代表,负责清理、复耕和补偿(含鱼塘)费10000元(已支付给村民小组)。岑某昌诉求失实,镇综治中心在信访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意见,但信访人岑某昌不服,该镇继续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并指引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岑某昌听取指引后,于2021年将他与保××工程公司土地租赁纠纷一案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结果是岑某昌败诉。他对判决不服又再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反映同一问题,都城镇联合县人民法院、驻村律师等约见岑某昌做好解释工作,岑某昌暂时接受了解释劝导。
2023年2月,岑某昌又到县信访局走访和网上信访反映同一问题。都城镇对此不退缩、不推诿,主动靠前跟进调处,将岑某昌信访案纳入积案攻坚化解目标案,重新组织核查、分析案情、评估诉求、制定方案,用心用力推动问题矛盾化解。同年2月10日,都城镇再次组织岑某昌和该村民小组双方召开协调会议。岑某昌在调解中提出要村民小组将收取保××工程公司的10000元转归其本人,用于承包土地清理和复耕费用,不足部分由其本人承担。经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后,该镇又多次向岑某昌解释其信访诉求不合理,但岑某昌仍未能息诉罢访。
岑某昌有一个儿子肢体一级残疾,需要照顾,导致家庭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了解到这情况后,都城镇改变工作方案,尝试通过救助帮扶方式解开其心结,将矛盾化解。2023年4月29日,镇领导再次约见岑某昌,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主动关心其家庭情况,表示向其家庭进行帮扶救济。随后经过落实救助帮扶,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岑某昌终于被诚意打动,同意解决方案,并签署《承诺息诉罢访(协议)书》,承诺息诉不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