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近日,罗定市人民检察院与罗定市司法局召开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并联签《关于加强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罗定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开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意见》的出台,既是提升罗定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又是推动检察、司法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协作配合的具体举措和重要制度成果;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担负起职能职责,全程跟踪帮教,实现“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多角度、全方位帮教矫正,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要秉持“相互支持、高度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协作意识,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推进工作开展,凝心聚力,持续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次犯罪的发生,为迷航的青春顺利回归社会掌灯护航。
为促使《意见》顺利落地,罗定市人民检察院与司法局进行多次商讨和研究,并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意见》共六章三十一条,提出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和监督应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殊规定,实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专业化监管、精细化教育、多元化帮扶”;《意见》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交付执行、日常监管、变更执行、社区矫正期满解除等工作作了系统明确的要求;《意见》明确了检司两部门工作职责,促使彼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形成合力,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