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欧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被占土地用途,雇请挖机对位于云安区某镇村委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开垦,并种植玉米、柠檬,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
经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鉴定,该地块为省级生态公益林,欧某导致原有地貌被改变,原有植被被破坏,其勾挖林地总面积为1.9658公顷(29.5亩,折合面积19658平方米)。
[裁判结果]
云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欧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经将毁坏的1.9658公顷林地复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欧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典型意义]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双重打击,一方面,它破坏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态平衡,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非法占用农用地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剥夺农民生存和发展基础,同时涉及到土地的流转、利益的分配等问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本案被告人欧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农用地损失或者破坏,给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供稿:云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