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云法研)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罗定市胜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源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胜源公司在承办法官的细心引导下,由开始的破产清算转为重整,并最终实现终结破产程序成功脱困实现再生,这也是我市法院系统审理的首例成功重整的破产重整案,让经历涅槃的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
事件起于2023年6月20日,因胜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市法院依法受理胜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承办法官立足实际、深入研判,考虑胜源公司还有较为优质的固定资产,如果进行重整拯救,该企业存在较大新生机会。而执行破产清算虽能简单迅速解决企业债务问题,但也消灭了企业主体资格、拆散了企业资源、削减了整体运营价值。在法官与各方反复沟通后,大债权人(胜源公司股东)授意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预案》和《招商公告》。在招商公告期间,佛山某公司向管理人递交了《重整投资意向书》和《承诺函》并交纳了1000000元投资保证金。破产清算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胜源公司转入破产重整,2023年10月16日,市法院裁定胜源公司破产重整。
2023年12月8日,市法院作出裁定:批准胜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为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保障职工债权的全额清偿,并通过重整最大化体现胜源公司的资产和经营价值,承办法官在法律框架内指导、协调管理人开展资产调查等工作,顺利推进重整程序。
2024年5月,胜源公司在本重整案中应当承担债务已达到执行完毕标准,且重整后胜源公司已正常经营。近日,市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胜源公司的破产程序。胜源公司经过破产重整,高效化解了债务危机,实现了债权人利益、职工权益、企业核心价值、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取得了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