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庄斯现梁树森)“目标人物出现了,快,马上控制住他!”近日,在云浮东站,云安区都杨镇派出所民警与云浮东站派出所民警协同合作,将刚走出车厢门的被执行人黎某强当场控制。
黎某强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人。根据法院判决,黎某强应向潘某、范某、周某等6人支付劳务报酬约3.5万元。逾期,黎某强没有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潘某、范某、周某等6人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云安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相继向黎某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到庭接受调查并报告财产状况。但黎某强逾期仍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申报财产,经传唤也没有到庭接受调查。执行上述措施未果,云安法院依法对黎某强采取了包括限额冻结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启动“查人扣车”执行联动机制,向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找、控制黎某强。
近日,云安法院接到公安机关提供的协查线索,长期处于失联状态的被执行人黎某强将于晚上7时许乘坐动车抵达云浮东站。云安法院执行局干警经分析研判后决定立即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被执行人黎某强予以司法拘留。执行干警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联络,并驱车前往云浮东站进行布控,黎某强被当场控制并押回云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