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叶敏梅)为深入贯彻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近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就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以听证方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
事件起于2024年2月,云浮市第一看守所以罪犯陈某患有糖尿病引发尿毒症、肾脏功能急剧衰竭,曾做过肾脏移植手术等疾病不适宜羁押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罗定市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后,将审查结果报送检察院并征求意见。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结合该犯病情诊断情况,认为该案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有必要采取听证形式审查的情形,故决定联合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此次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人民监督员、看守所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医学专家对罪犯病情和治疗情况作了说明。看守所工作人员就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原因作了说明。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向出席听证会的各方代表提问,细致深入了解该犯病情、治疗经过以及关押时期的表现等情况,并作了深入的讨论。在经过闭门评议后,听证员当场发表听证意见。承办检察官将根据本次听证会的情况,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听证制度在促进高效办案、促进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听证制度的应有作用,把公开听证融入检察办案每个环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