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5-07
2024年3月18日,新兴县四通果品厂在新兴县六祖镇船岗圩镇从事蜜饯生产过程中,实施了违反规定委托他人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施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意识淡薄。事后我厂全力整改。对于本次事件,我厂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在今后生产经营中,我厂一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自觉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做一家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新兴县四通果品厂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