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博爱医院《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04-24
云浮博爱医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年终清算结果的通知(城乡)》的要求,你院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退还城乡医保基金年终清算款项人民币132905.41元。因你院至今未依法偿还上述款项且经多渠道仍无法联系你单位法人,现依法向你院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云社保分催字〔2024〕2号)。限你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正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届时,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上述款项展开强制执行。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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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