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10日,清远市政协召开关于“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专题对口协商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全市深入贯彻“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消纳处理、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及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9座,计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将规划新增5座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利用厂。
会上,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市政协委员们就相关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建议在完善规划和加快推进项目选址工作等方面下功夫,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保证工期科学合理,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力争早建成早投用。
市政协副主席陈丽霞表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牵系民生福祉。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提升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据
悉,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产生建筑垃圾184.8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为6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要求,全市初步完成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任务。市中心城区“四街五镇”按照“1+3+5”模式布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及收集点,初步完成市区建统垃圾消纳处置全覆盖。中心城区已建成3座年处理能力合计130万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3个建筑垃圾中转站和2个装修垃圾收集点,初步形成市区建筑垃圾包含收集、暂存、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全链条的处置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