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岭南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粤北生态屏障,清远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清远独特历史文脉与民族融合的生动见证。在新时代背景下,清远肩负起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双重使命,将非遗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具有清远特色的保护与传承路径。
一是制度筑基与体系协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其根基在于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清远着力构建并完善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认定体系。截至2024年,全市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项(如瑶族耍歌堂、瑶族长鼓舞等)、省级项目39项、市级项目150项、县级项目405项,形成了层次分明、类型丰富的非遗资源宝库,历史脉络清晰,民族特色鲜明。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传承人梯队,确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26人、市级120人、县级270人,并积极推动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各级传承人带徒总计超3000人)。此外,清远形成了“1+2+8+N”的保护网络工作机制:“1”指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统筹管理;“2”指市级专业机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实施;“8”指8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对应的行政机构和保护中心;“N”指组建了包含民俗学者、艺术专家、技能大师的非遗专家库,为项目评审、保护规划提供智力支持。2025年5月正式实施的《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意义重大。它明确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界定各方权责,规范关键环节操作,强调整体与分类保护原则,解决保护依据不足、职责不清问题,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活态传承与赋能发展。非遗的生命力在于融进当代生活,与现代需求、产业动能、传播方式紧密结合。非遗保护应该勇于打破静态保存的局限,将“保护”与“发展”进行有机地统一,并积极探索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多元路径。为此,清远以“活化利用”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传承体系。其一,是以产业赋能驱动“生产性保护”,将非遗视为宝贵的文化资源和经济发展要素,大力实施“非遗+”战略。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6个市级非遗工作站,如连南瑶族刺绣工作站、连山永和镇壮瑶宝“山苍子药枕制作技艺”工作站等,成为创新转化的核心引擎。工作站致力于技艺传承,着重于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成功开发出瑶绣服饰、银饰文创、壮瑶药枕、非遗主题伴手礼等200余项兼具传统韵味与现代审美的文创产品,让非遗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金钥匙”。其二,是以场景融合拓展“生活化传承”,着力推动非遗深度融入现代生活场景和文旅消费。品牌活动“清远非遗季”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通过“非遗展演进景区”(如丁香码头“非遗号”游船)、“文旅农体宣推展销”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将“盘王节”“耍歌堂”“瑶族长鼓舞”等民俗活动打造成为极具吸引力的文旅IP,吸引众多游客。此外,积极建设非遗体验空间,如引进民间资本打造的连南“拾月拾陆瑶族(非遗)文化创意园”,集非遗体验、研学、民宿、购物于一体,两年内举办各类体验活动超百场,使非遗可观、可感、可参与。三是生态融入与整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孤立的文化标本,而是深植于特定自然环境和历史文脉的“活态”文化生态系统。清远非遗保护的更高追求,在于突破单一项目保护的局限,将非遗置于更广阔的地理空间与文化背景中,探索区域性整体保护与生态化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实现文化遗产与其依存环境、历史脉络、现代生活的和谐共生。针对瑶族文化(银饰、长鼓舞、歌谣等)在清远分布集中、特色鲜明的特点,清远创建了“瑶族文化(连南)生态保护实验区”,该保护区以连南为核心区域,其核心目标是将瑶族非遗项目与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社区生活、宗教信仰、节庆习俗等视为不可分割的文化生态整体进行活态保护。保护区建设强调“见人见物见生活”,一方面在社区层面强化传统民居保护、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维系、母语传承,确保非遗根植于原生土壤;另一方面,推动非遗资源服务乡村振兴。以文化生态保护区为载体、强调社区主体性和区域协同性的保护模式,是清远落实非遗系统性保护、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局的创新实践,为非遗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开辟了可持续的未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不仅是属于我们的,也是属于子孙后代的。展望未来,清远将立足北江文脉与岭南风情,深化非遗保护传承与时代发展的融合互促,使千年文脉在创新创造中生生不息,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坚实的清远力量。
(作者系清远市艺术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