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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清远日报

保护地域文化特色 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日期: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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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35个中国传统村落,16个广东省传统村落,1个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我市拥有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如何保护好、利用好这些宝贵的文化经济资源?《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省首部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仅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活态传承”为主线,构建起系统性、创新性的保护制度体系,让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还承载着守护岭南文脉、留住美丽乡愁的时代使命。
  《条例》不设章节,共二十七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突出保护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注重整体保护与活态传承,坚持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为我市传统村落的可持续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指引和实践路径。

  以法治之力 筑牢保护根基

  传统村落承载着历史记忆、文化传承和乡土情怀,被誉为民间文化生态“博物馆”和乡村历史文化“活化石”。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村落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由于缺乏有效保护导致年久失修,面临倒塌危险;对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认识不足,导致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此外,传统村落的保护还面临着资金短缺、管理机制不完善、村民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
  《条例》的诞生,正是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的精准破题。历经多次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轮论证研讨,《条例》吸纳了来自立法顾问、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条文接地气、可操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条例》根据我市传统村落众多但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将适用范围确定为符合一定条件,并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广东省传统村落或者清远市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突出了保护重点,为我市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确立了方向。同时,以具体规定着重保护传统村落中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风貌建筑,以维持传统风貌建筑形态,延续岭南文化的独特韵味。
  传统村落保护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条例》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保护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同时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制度机制。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依法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合理享有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收益。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投资、入股、租赁以及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
  《条例》注重整体保护与活态传承,设计了分区保护制度,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定传统村落建设活动应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条例》还建立了严格保护制度,包括设置保护标志牌、规范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风貌管控和建设活动、对有关禁止行为新设行政处罚等。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传统村落的合理利用,促进传统村落与现代生活相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创新之策 激活发展动能

  传统村落不仅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条例》的实施,依托古村落资源,推动乡村“文旅融合”,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
  《条例》在制度、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发力,以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性保护与发展。通过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明确了传统村落的警示与退出的具体内容。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培育传统建筑工匠,发挥传统建筑工匠在传统风貌建筑维护和修缮的重要作用,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条例》建立激励机制,规定在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区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传统村落。建立资金保障机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经费,整合各类涉及传统村落的财政资金,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保障。
  《条例》强化数字赋能,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和展示。此外,还要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对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收集、整理、研究、创新以及宣传推广,推动设立相关展示展演场所,开展文化传承活动。鼓励村(居)民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推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

  以长效之治 绘就乡风新韵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只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一个新起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村民要明确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职责和义务。政府要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共享保护发展成果。
  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对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监测,对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引,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遵循‘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助力’的方法路径,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全力做好保护,挖掘、利用、传承好清远的优秀文化资源。”
  采写:记者 许甜 通讯员 邱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