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427个工地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
日期:07-09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清远住建领域一线员工正从安全生产的“旁观者”变成安全管理“参与者”。7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自6月底起,住建部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目前全市共433个房屋市政工程,除6个处于停工的工地未建立外,其余正常施工的427个工地已全部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
在建筑施工领域,高坠、物体打击、触电等存在事故隐患占比极高,对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意义重大。今年6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相关通知,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一线员工时刻铭记安全生产底线,从安全生产的“旁观者”变成安全管理“参与者”。要求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于2025年6月底前100%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报告实施范围、人员、受理事故隐患报告的机构、报告流程、报告内容、奖励标准及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建筑工地已有99人次报告事故隐患,并获得奖励逾2万元。
据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企业奖励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设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资金。项目部应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内部报告登记表、建筑施工安全奖励发放记录表,将举报电话、奖励标准等在工地宣传栏公示。同时,企业要在项目现场公示栏、企业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技术交底、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讲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关内容,提高从业人员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