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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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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清远日报

清远海关开出首张“免罚单”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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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清远日报讯 (记者/钱敏敏 通讯员/关清) 近日,广州海关所属清远海关对清远某贸易公司一批进口货物申报税则号列不实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此次免罚情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正式实施后,清远海关向关区外贸企业开出的首张“初次违法免罚单”。
  据悉,清远海关在对企业进出口业务单证进行核查时发现,其进口的一批汽车变速箱钢带存在申报税则号列不实影响海关统计的违规行为,涉及货值约48万元。经调查,当事人由于对该商品的税则号列存在理解偏差,导致出现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能够积极配合海关及时改正补救,清远海关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求企业加强学习、严格依法开展进出口业务,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清远海关的柔性执法,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意义重大,既让我们得到了教育惩戒,又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我们以后一定加强合规管理,杜绝类似错误。”该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说。
  清远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警醒督促企业引以为戒。“首违不罚”制度既让市场主体感受执法力度、知晓制度边界,又建立起容错空间、彰显执法温度。
  下一步,清远海关将继续强化对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柔性执法,实现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为每一次执法注入暖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全力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