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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清远日报

佛冈检察多维创新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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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T3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佛冈县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 通讯员供图   2023年以来,佛冈县检察院紧扣服务“百千万工程”主线,深度融合“四大检察”职能,积极探索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在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源头治理等方面精准发力,为佛冈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司法亮剑 筑牢生态刑事检察防线

  佛冈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23年至今,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7件27人,起诉39件71人。成功办理翟某某等12人、胡某某等13人重大非法采矿案,有力震慑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分子。
  在稀土矿专项整治行动中,该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形成打击合力。2023年以来,受理涉稀土矿审查批准逮捕15件25人,起诉20件36人,同时纠正涉稀土矿漏捕、漏诉12人,有效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院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立案监督。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类问题案件9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累计追缴赃款2233.8万元,最大限度挽回国家和集体损失。

  ●专项攻坚 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深度

  佛冈县检察院聚焦生态保护重点领域,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全方位筑牢生态屏障。在湿地生态保护方面,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航拍”技术,精准锁定公益受损事实,督促整治违规种植、清理占道作物70余亩,相关成效获《检察日报》报道肯定。2023年以来,办理涉珠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100余万元,完成220余亩矿山治理,让青山重披绿装。
  该院创新建立“检察官+代表委员+N”联合办案模式,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成功保护21棵古树,让这些“绿色文物”焕发新生。围绕蓝天净土保卫战,针对露天焚烧、随意处置废弃机油等问题,分别发出检察建议8份,推动20家店铺完成整改。同时,推动县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长效机制,联合签发《佛冈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高标准农田建设关乎粮食安全,佛冈县检察院依法履职,针对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淤塞等问题立案7件,发出磋商函7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维修,清理水渠淤泥杂物,保障春耕顺利进行。对于郑某某等4人非法采矿并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地下水污染的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58万余元,实现生态案件双线追责。

  ●普法聚力 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

  佛冈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平台,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和自主研发的“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构建起“指尖”公益保护网。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整合基层网格力量,形成“检察官+观察员+志愿者”的公益诉讼网格化监督机制。目前,累计接收公益诉讼举报线索40条,立案24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并发放3批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在法治宣传方面,该院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生态环境普法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广泛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借助“两微一端”、报纸期刊等媒体平台,精心制作推送25个生态检察宣传作品,其中17个被《检察日报》《中国新闻网》、法治网等国家级平台采用,有效提升了生态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感,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继续深耕生态检察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创新多元监督模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为佛冈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记者 林良田 通讯员 傅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