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本月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日期:06-11
清远日报讯 (记者/何帆)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奖励机制建立通知,今年6月底前,将指导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全面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报告实施范围和人员、受理事故隐患报告的机构和流程、报告的内容和途径、奖励标准和方式及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制定实施机制。
据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企业奖励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设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资金。项目部应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内部报告登记表、建筑施工安全奖励发放记录表,将举报电话、奖励标准等在工地宣传栏公示。同时,企业要在项目现场公示栏、企业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技术交底、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讲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关内容,提高从业人员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住建部门将在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台账建立、制度公示等实施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及帮扶指导内容,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各地住建部门将及时督促整改。对企业员工内部报告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实施“一案双罚”。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各地住建部门推进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情况的调度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将进行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