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见习记者姚炜增)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就《关于支持氢能场景建设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若干措施》共九大条,涵盖支持制氢协同布局、提升氢气供应能力、提升氢气运输能力、支持加氢站建设、支持加氢站运营、扩大氢能车辆应用、实施交通绿色替代、优化车辆通行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多元化示范应用、强化金融支撑、发挥国企引领作用、推行碳减排激励、推动绿色价值转化等举措,力求以场景建设牵引氢能产业集聚发展,以多元政策工具推动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若干措施》提出,为解决重点场景氢能替代率不高的问题,对氢能冷链、渣土、搅拌等商用车辆给予准入、路权方面的倾斜,力争到2030年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保有量占比达到30%。例如,对在本市新增注册登记的建筑废弃物车辆,须使用氢燃料电池系统,方可申请及办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对在本市新增注册登记的混凝土搅拌车,须使用氢燃料电池系统,方可申请及办理道路运输证。
通行成本也将降低。《若干措施》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在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后获得高速通行费全额减免。氢燃料电池建筑废弃物车辆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备案后,除早晚高峰时段外,不受中心城区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船舶则可在过闸、靠泊离港、装卸货物等环节上予以优先安排。
据悉,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社会公众可在征求意见时间范围内,通过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