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3日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5〕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大涡街1号(石区1段465、467、468部分地号)北至大涡街一巷9号,南至大涡街,西至荔湾区大涡街一巷3号,东至巷道;大涡街2号(石区1段465部分地号)北至荔湾区大涡街一巷1号,东南至大涡街,西至空地;大涡街3号(石区1段465、467部分地号)北至大涡街一巷2号、4号,东南至大涡街,西至巷道,上述房屋位于此次征收红线范围内。
因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请上述房屋产权人、继承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并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18925050386,联系人: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