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