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广州市荔湾区南福里34号房屋拆迁补偿的通知
日期:12-03
潘铸、冯兰、潘巨波、潘建津、潘建南、潘建培:
因五眼桥涌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需要,我局拆除了广州市荔湾区南福里34号房屋(南区山村路荣阳大街2号),现需与您协商上述房屋拆迁补偿手续相关事宜,请您自收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产权相关资料前往我局(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108室),协商办理广州市荔湾区南福里34号房屋产权补偿事宜。
特此通知,请予重视。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2025年12月3日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0-8150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