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前期摸查,南区涌口陇西八巷2号(5区4段2563号)、南区涌口路陇西一巷8号(现门牌:荔湾区陇西一巷15号)(5区4段411地号)、芳村区冲口三凤四巷10号(D1206图6幅71地号)、荔湾区芳村大道路墩头15号301房(D1201图15幅46地号)、荔湾区大冲口路汇兴横6号首层(1206-2-45、46地号)、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汇兴四巷1号(未列地号)、南区涌口路仁厚一巷28号(未列地号),未能联系权利人。
请上述房屋的权利人(含所有权人、合法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到“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动迁现场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花溪路9号坑口电子数码基地10栋123-129),主张权利并协商相关事宜,联系人:马健遥,联系电话:1810226766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