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建立“工业集聚区—工业产业区块—工业用地”三级管理体系。以工业产业区块为我市产业空间治理核心抓手,强化工业产业区块对工业用地用途管制作用,保障工业用地底线规模;通过工业集聚区引导产业空间集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同时明确工业用地内涵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以及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物流仓储用地;推动单个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工业用地占比从55%提升至65%,精准锁定工业功能。
增加工业产业区块“规模+产值”双控管理。落实《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明确一级工业产业区块是管理底线,应当保持底线规模不得减少;二级工业产业区块是管理过渡线,在保证区块内工业产值规模不降低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占补平衡、先补后调”原则优化。
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控,严格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管理。一级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应当予以严格保护,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二级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除上述公共利益需要,或经各区认定服务于工业发展的科研设计设施外,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强化产业发展引导。要求新增工业用地应当在工业产业区块内布局;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理,优先保障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充分保障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