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保证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法典的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清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了《〈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广泛征集民意,提高立法质量,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
二、查阅及反馈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直接登录河源人大网,在“立法工作—法规征求意见”专栏下查阅该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一)邮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3号市人大办公楼313室,邮政编码:517000;
(二)电子邮箱:hyrdfgw@126.com;
(三)电话:0762-3823188,传真:0762-382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