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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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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源日报

关于衣服的回忆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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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万绿湖·东源文艺       上一篇    下一篇

  ■蒋葵芳

  张爱玲曾几分赌气地提到少女时代穿过继母的一件旧棉袍,牛肉色的碎花,穿在身上像生了满身的冻疮。“穿不完地穿着”,厌烦与窘迫之情刻骨铭心。

  但凡平常人家的儿女,谁没有过这种窘迫呢?整个成长过程,就是一部拾掇旧裳的历史。运气好的,能拣到七八成新、七拐八拐的亲戚朋友的衣物。最不济是家里几个兄弟姐妹,好容易有一件新裳,哥哥穿了姐姐穿,姐姐穿了弟弟穿,弟弟穿了小妹穿,传到最后,只怕连衣服自己也忘了伺候过几个主子了。当然,这也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如今的家庭,没这么多兄弟姐妹、七姑八婆,就是想艰苦朴素忆苦思甜也没这个机会。

  我有太多关于拣旧衣的经历太多,密密麻麻,都是针尖刺在皮肤上的小伤口,不痛,但丑陋、讨厌。因为自己不愿意,所以长大后凡是自己不要的旧衣服,从来不会给人家,一直堆放在柜子里。记忆中印象最深的,老拣小舅妈的衣服穿。我年轻的舅妈小巧玲珑,怪就怪在,她给我的旧裳,像一把万能钥匙似的,无论我是胖是瘦,年幼或是年长,都能穿得下。少女时代的我对舅妈颇有些怨言,总疑心是她自己要买新衣,不好托词,只好将旧的一并甩给我,这便有了非得添新衣的理由。有次我穿了条棉布粉色碎花连身裙去外公家玩,外公一见扬巴掌就要打:“就知道穿衣打扮!哪里有心思读书?”外婆手脚麻利,一把拦住他:“老糊涂啦?这不是她舅妈给的吗?”外公这才没吱声。其实那裙子已经很旧,洗得发白,碎花的染色褪得辨不出花瓣和叶片,想是舅妈少女时代的东西,被我二次利用。我本十分不喜欢,嫌它旧,不新鲜,哪知古板的外公还嫌它太花哨,难不成真要让我穿得破破烂烂、补丁贴补丁他才欢喜?我因此赌了气,好长时间不自在,但大人都认为我是个脾气古怪的孩子,谁会细究一个女孩的心思。

  20世纪90年代初——说起来感觉像个牙齿掉光的老太太在追忆华年。那会儿正上初中,流行一种类似舞蹈演员练功裤的轻薄富有弹性的踩脚裤,女人们穿在身上,将瘦骨伶仃的两条长腿线条勾勒无遗,再配以宽松的人造丝印花上衣,两侧弧线开衩,风情万种,令人遐思不已。起初我们班的时髦女生才有那种行头,但后来实在太流行,女生们十有八九都有几条踩脚裤。很遗憾我没有。一直到初中毕业考上了省城的中专,相当于一脚已经就业成了半个“国家干部”,母亲后知后觉,意识到我也有打扮的资格了,才打捞起一点点时尚气息,匆匆忙忙给我添了两条。到省城一看,踩脚裤早成了粗俗的代名词,知识女性已将这种只配当袜子的裤子打入冷宫,只有街头大妈大婶才穿着它若无其事地进进出出——横竖粗俗惯了,也不打紧的。

  那时候母亲对我的衣着打扮有了出奇的关心,给我添了只有上班的成年女性才穿的尖头高跟皮鞋,请人替我缝制了几条新裙子,还特别给了钱叫我添些自己中意的衣物。裙子我倒喜欢,只是那尖头鞋穿起来挤脚不舒服,加之走起路来又“咯咯咯”地响,引人注目,令人讨厌,我有意无意回避着,一直到毕业它还完好,不漏水不变形,不知是质量好还是穿得少的缘故。一年后的暑假,母亲拿出一匹白底印大朵红色木棉花的上好料子,说是深圳的大舅妈送我的礼物,叫我找个裁缝做身好衣服。料子是很好,只是太艳丽。那时候校园流行牛仔装、怀旧风,粗犷的朴素冲淡了书卷气。我拿着布料,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该做什么:洋装吧,肯定不行,花里胡哨,不合宜;长裙吧,太俗艳,满身的红花朵朵,掉到染缸似的;做件衬衣倒好,只是足足七尺的料,光裁个四尺的上衣,未免浪费,剩下的三尺更不知道做什么了……犹豫再三,还是不做了,压在箱底好些年。后来参加工作,母亲反复催,才勉强裁了件上衣和一条包身开衩长裙,上衣穿过几次,裙子却没上过身。

  衣服倒是多了,满柜子的,但总不称心,有时候早上起床,对着衣柜,茫然失措。不知该穿什么,怎么搭配,最后随便套条牛仔裤出门。但逛街的贼心不会因此受挫,仍是乐此不疲。我的工作调到外地,临行前母亲反复劝我,将年仅两岁的女儿留在家乡由她抚养,就像许多在外地打工的青年父母一样。我坚决拒绝了,坚持带女儿。母亲没办法,只得打点行装,和我一块来到他乡异地,只为了帮带女儿。说是帮,其实全做了,那几年母亲老得特别快,白头发跟夏天的稻子似的疯长,她又不肯染,更显老。到女儿四五岁,那年冬天,说好回家乡过年,母亲就不再过来了。想想母亲为我们操劳多年,为了帮我们到老年还要与父亲两地分居,我们心里酸酸的,蛰伏心底的孝心因为不安“扑通、扑通”地跳动着,体现在行动上只简单物化成我们要为母亲买件好点的衣服。带着母亲逛了好久,也没选上如意的。后来逛到步行街一家专卖香港成衣的服装店,试了件浅紫斜纹细羊毛呢大衣,同色的大狐狸毛领,正品港货,款式、做工、质量都没得说,只是价格是我大半个月工资。母亲虽是嘴上坚决反对,眼睛却不免多看了两眼。我有些犹豫,这时老公关键时刻拿出了男子汉的豪爽决断,二话不说就甩了现金结账,真是迅雷不及掩耳,母亲都来不及阻止。我们知道母亲是喜欢的,只要一穿那件大衣,便要说一句:“女儿女婿买的。”她的脸上虽平淡无波,听的人却都觉得有几分炫耀。

  有了这次购物经验,我渐渐懂得,给老人家买的东西不一定要多,但一定要精、要好,比自己用的还要好。第二年我再接再厉,又给母亲添了件羽绒服,想起家乡冷,一件不够换,还给她一笔钱,嘱咐她自己再添一件。我精明能干的老娘,居然等到换季商场打折,用低廉的价格买到质量、款式都极好的名牌羽绒服。只是那个时段,码数早就不齐了,母亲买的那件大了一码。但她一点不在乎,早盘算好了,大一码刚好合身,与我前两年还瘦时买的那件两相交换,这下两个人都能穿,两全其美!

  有一年在广州,横过马路,车流人流,熙熙攘攘。我抱着女儿走在前头,母亲跟在后头,回头只见母亲被人流夹杂着,怯怯的,几乎挪不动脚,不觉落下大段距离。我返身拉了母亲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潮湿,纹理粗糙。那一刻我想,以后该由我拉着母亲的手过马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