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谢雄青为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颜国兵的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廖志越的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谢雄青为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颜国兵的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廖志越的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