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接受王庆丰辞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此决定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接受王庆丰辞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此决定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