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子女的老人可以指定监护人以安享晚年吗?父母的监护资格可以被撤销吗?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为了解答这些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进行了相关普法。
记者:没有子女的老人可以指定监护人以安享晚年吗?
李彦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因此,没有子女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可以指定监护人以安享晚年。
记者:父母的监护资格可以被撤销吗?
李彦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因此,若父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其监护资格可被撤销。
记者: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李彦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因此,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要支付抚养费。
(梁昕)